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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的价值回归与实践超越

转自: 2026-10-23 19:30:00

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的

价值回归与实践超越

吴 涛

当前,我国正加速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数字治理制度体系,但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仍面临不少“成长的烦恼”。数字化转型若陷入“为技术而技术”的迷思,其赋能效应便可能悬空,甚至异化为新的治理负担。必须深刻反思:数字化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指向究竟是什么?如何从技术应用跃迁至治理效能的实质性提升?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关乎治理理念、制度设计与主体能力重塑的深刻课题。

实践困境

陷入“算法围城”:数字形式主义与治理“内卷”。一些地方的数字化平台本意是减负增效,却在实践中演变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基层干部每日疲于在多个App上打卡、填报、上传照片,大量精力耗费在为系统留痕而非为群众解难上。这种以数据流转替代群众口碑、以线上已办结遮蔽线下真问题的现象,不仅未能提升治理效能,反而加剧了基层工作的“内卷化”,导致技术赋能异化为技术“负能”。

困于“数据孤岛”:条块分割与协同失灵。“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治理格局在数字时代面临新的挑战。比如,各职能部门开发的系统可能存在数据标准不一、接口不匹配等问题,形成了新的“数据孤岛”。基层网格员往往需要操作数个互不联通的系统,重复录入信息;而数据沉淀在各自的系统中,形成“数据烟囱”,无法形成完整的治理视图。这种数字化的条块分割使得“一网统管”在基层难以更好落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难度增加。

面临“能力鸿沟”:数字素养与主体缺位。技术的快速迭代与基层干部、群众数字素养的相对滞后形成鲜明对比。一方面,基层缺乏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对复杂数字系统的运维和二次开发能力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因不熟悉智能化操作,在数字化服务中被边缘化,无法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这与基层社会治理要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治理主体的数字能力短板使得先进的技术工具难以转化为普遍的治理实效。

破局之道

确立“场景为王”的价值导向,让技术回归服务本质。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最真实、最迫切的需求场景。技术方案的设计必须量体裁衣,深度嵌入矛盾调解、公共服务、风险预警等具体工作流程。这意味着要摒弃“一刀切”的技术移植思维,尤其要避免将城市治理模式简单复制到乡村。应鼓励基层单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通过“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从解决“多头查”的痛点切入,倒逼流程再造,最终实现高效协同。

构建“整体智治”的敏捷体系,实现数据与权责的贯通。探索推动数据要素的统筹与共享,应在基层构建统一的数字底座和数据中台,推动跨部门数据的按需汇聚与精准赋能。更重要的是,要以数字化为杠杆,撬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治理权限、资源和力量下沉,确保线上发现的问题在线下得到有效处置,形成“发现—响应—处置—反馈”的闭环治理。同时,实现数据赋能下的权责对等。

培育“人机协同”的治理主体,激发人的能动力和创造力。一方面,要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数字素养,使他们不仅成为技术的使用者,更成为治理场景的定义者和技术优化的参与者。另一方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基层工作者从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聚焦于更需要情感沟通、人文关怀和复杂决策的创造性工作。

数字化浪潮奔涌向前,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开辟了无限可能。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技术应作为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工具,最终目的是增强社会共同体的凝聚力与自治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核心要义在于坚持人民至上,将技术逻辑与治理逻辑有机统一,必须穿越“技术迷思”,让冰冷的数据蕴含民生的温度,让智能算法服务于善治实践,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基层党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本文刊于《上海宣传通讯》

2026年第19-20期(合刊)“社会治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