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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宣贯培训

转自: 2026-10-19 14:41:22

上海市《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26)和《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708—2026)已正式发布,分别将于2026年12月1日、2027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标准宣贯,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地见效,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办,组织开展了两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宣传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水务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近400人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培训。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主持。

培训会上,华东理工大学修光利教授全面讲解了《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背景和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及标准执行建议。标准立足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新增多项特征污染物,设置综合毒性管控指标;按照不同污水接收设施分类实施差异化间接排放管控,从严约束新建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企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健全自行监测、排污口规范化、基准排水量核算达标判定等制度。标准充分兼顾技术经济可行性,为上海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筑牢生态环境制度支撑。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刘辉高工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系统介绍了标准的制订背景、技术内容、效益分析和实施建议。标准立足本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明确纳入城镇管网、资源化利用等特殊处置路径的管理规则。标准同步完善取样监测、达标判定、污泥处置等配套管理要求,在保障郊区水环境质量前提下,引导治理工艺降本增效,为本市农村生活污水规范化监管、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刚性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水和海洋处、生态处结合监管实际,对两项标准的实施与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标准内容,加强技术培训与监督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本次培训采用“专家授课+条款解读+现场答疑”相结合模式,聚焦实践、注重互动,切实帮助参训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现场参会代表围绕标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与专家深入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提升水污染治理规范化水平,为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实标准支撑。

供稿:局法规处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