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 文章详情

一次维权接待,咋最后又落到了意定监护上?

转自: 2026-10-16 21:31:13

今天一次普通的维权咨询,本来是接待一位前来求助的阿姨。咨询到最后,这位痛哭不已、监护人缺位的阿姨,竟开始满怀希望地和我一起,规划起如何办理意定监护。连我自己都感慨:怎么聊着聊着,一场求助,咋最后又落到了意定监护上?

屏幕前的朋友和法律同仁们,不妨一起复盘:这位阿姨,她适合意定监护吗?

01 半生退让,换来无家可归

阿姨早年丧夫,独自一人把儿子拉扯长大。母子共有一套闵行的大房子,松江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

原本,阿姨一直住在闵行,儿子成家后居住在松江。等到儿子成家生子后,提出想换到面积更大的闵行房屋居住。阿姨心疼儿孙,二话不说,独自搬到人生地不熟的松江的小房子里。

谁料仅仅一年之后,儿子便打算出售松江这套房屋,要把母亲赶出家门。阿姨求助基层组织,母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白纸黑字约定:阿姨可以在松江房屋居住至百年。

可这份调解协议藏着致命漏洞——没有约定任何违约责任。

协议没能护住她。后来阿姨还是被儿子赶出家门,松江的房子也被卖掉。年近七旬的她只能在外租房,独自扛下癌症病痛。如今房东看阿姨年老体弱不愿续租,70多岁还有重病的老人,再一次面临无处落脚的困境。

走投无路的阿姨,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了法庭之上。

02 一场共有物分割诉讼,无奈止步

万般无奈之下,阿姨经法律咨询想到起诉,要求分割闵行那套母子共有的房产:即与儿子共同共有的房子进行共有物分割,房子归儿子,儿子将房价一半折现给自己养老。

这场诉讼,她前后投入几万块的律师费、诉讼费,最后官司败诉。

法官其实清楚老人的艰难处境,但现实桎梏难以突破:吃低保的儿子一家经济条件薄弱,就算支持房产分割,儿子也拿不出对应的房屋折价款,判决之后大概率无法执行。继续上诉、再审,又要投入大量金钱与心力,阿姨已经耗不起。

官司打不下去,可眼前养老的难题,又实实在在横在了面前。

03 一句直击灵魂的提问:我能不能自己给自己住养老院签字?

阿姨每月退休金四千出头,刚好勉强覆盖养老院基础床位费。可一旦生病,医疗开支没有着落,手头的积蓄,应对长期医疗护理捉襟见肘。

她想住进养老院,却卡在一道现实门槛上:养老院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紧急联系人,单凭老人自己,没法直接签字入住。

她有侄子、闺蜜,但没人愿意承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她的法定监护人-儿子,不仅不肯伸出援手,还发来信息嘲讽她打官司劳民伤财,将来只会给其收尸。

阿姨红着眼问我一句,瞬间把我问住:我能不能自己给自己住养老院签字?

我被问住了,当即拨打了某养老院负责人的电话核实,得到的答案很现实:不行。

接下来的时间,我秉承心理咨询中无条件积极关注的原则,静静听阿姨倾诉,陪着她释放积压多年的委屈情绪。跟她说不必执着于对儿子的执念,有些母子缘分,到这里或许就走到终点了。哭瞎眼睛于事无补、更无人心疼,人到晚年,最要紧的是懂得爱惜自己。我和她聊了其他相似困境老人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

阿姨突然问我:你也会哭吗?

当然会,我说:没有在深夜痛哭的人不配谈人生。当然阿姨你是把深夜改成了白天黑夜的哭。

听了我的这句话阿姨一下被逗笑了昨天的咨询哭了仨。

可现实难题依旧摆在面前:没有紧急联系人,租房或养老院入住、突发医疗签字都是难题;再继续打官司,她已经没有财力、心力继续缠斗。

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或许,意定监护,就是她可以选择的一条路。

04 一套适配普通老人的意定监护方案

我们一起梳理了这套方案:

办理公证意定监护,委托社会组织担任她的监护人。在委托代理、准监护阶段,社会组织可以帮她承担紧急医疗签字,满足养老院入住、急症救治的刚需。这个阶段基础服务不收费,应急支援按需单次计费,契合阿姨有限的收入情况。

目前养老服务信托普遍5万元起步三家信托机构联合发布《上海市养老服务信托十大场景》,或者公证处提存也可以,阿姨预留5万元,就可以作为紧急就医保障金,专门用于突发医疗场景,在监护监督机制下使用。

预留的保障金,只会用在阿姨本人身上,不会交给子女或亲友。公证费用,也在她能够承受的范围。

• 如果未来阿姨失智、失能,社会组织正式履职成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从维护老人利益的角度,代理她提起共有物分割诉讼,处理母子共有的闵行房产问题。

还有一种情形:倘若阿姨一直身体健康,没有进入监护状态,只是骤然离世。她可以提前立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自主处分属于她在这套共有房产当中的份额。想留给亲友、闺蜜都可以,完全可以不留给儿子、孙子。

提示:诉讼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仍需要结合届时案件事实,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由法官裁量,并非一定胜诉,但为她多保留了一条法律途径。

阿姨听到这里,一下子解气:那就太好了,我就不给这个孽子。当然,这些都是后续的安排。

听完完整方案,阿姨两眼一下子亮了。

05 写在最后:意定监护,不是富人专属的养老方案

过去我也固有认知,觉得意定监护,需要有不错的经济基础才能落地。

但接待这位阿姨之后,我有了新的感悟。阿姨手头积蓄并不宽裕,可如果后续共有房产能够变现,这笔资产完全可以兜底,支撑她未来居家养老或者养老院养老。

当然,最终要不要选择这套方案、后续能不能顺利落地,选择权始终在阿姨手上。

但不可否认,意定监护制度,给这些陷入监护困境的老人,开辟了一条新的救济路径。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希望寄托于官司。但法律解决问题,不止法庭这一条路。

诉讼需要精力、金钱支撑,当当事人已经无力继续缠斗,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用成年监护矩阵,提前搭建晚年监护的防护网。就如同今天上海高院发布的老有所安,弱有所护!这场发布会聚焦监护事项全流程→

意定监护的内核,是成年人的自主选择权。哪怕至亲无法依靠,自己的养老安排、医疗抉择、财产归属,依然可以提前规划,牢牢握在自己手里。

(上海高院今日发布)

你看,一场原本与意定监护毫无交集的维权接待,兜兜转转,最后还是落在了意定监护上。也许法律最温柔的样子,就是在一个老人最无助的时候,帮她找到一条能够安稳走完余生的路。

大家不妨一起思考:像这位阿姨的处境,意定监护,适合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