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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被独自留在法院之后……|老年权益保护“公开课”②

转自: 2026-10-14 17:00:00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三十周年。市老龄办发布10个典型案例,内容覆盖人身安全防护、财产权益维护、赡养扶养落实、遗产继承规范、反诈防骗宣传、涉老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兜底等领域,兼顾司法裁判、行政保护与基层服务等多重视角,以案为镜,以法护航。

近期,我们将为大家每日推送两个相关案例,希望这些案例能为涉老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一份实用的参考,也陪伴更多老年朋友走近法律、用好法律,稳稳守护好自己的晚年。

赡养扶养领域典型案例

一份《家庭赡养指导令》,唤醒亲情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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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张老伯是一位高龄老人,老伴于2012年去世,女儿张某长期在日本工作生活。赴日前,张某把父亲托付给前夫照料,可两人相处并不融洽;外孙女也曾把老人接去同住,后来因返回日本,老人再度无人照看。无奈之下,张老伯向虹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第一次调解没能成功。2025年8月,张老伯被保姆独自留在法院。法院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联合属地街道先将老人安排到酒店暂住,第二天又将他送进养老院妥善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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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2025年9月,虹口区人民法院特意把巡回法庭开进养老院,女儿也专程回国参加庭审。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养老院的费用、生活费及医疗费由女儿承担,先从老人的养老金中支取,不足部分由女儿补足;女儿每年回国探望不少于两次,每月视频联系不少于一次。张老伯当庭撤诉。为了确保和解落到实处,法院对女儿予以批评训诫,并送达《家庭赡养指导令》,女儿也书面承诺,今后一定妥善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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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是《家庭赡养指导令》在司法实践中的一次创新适用。赡养义务,从来不只是经济上的支持,更包含日常的生活照料与长久的陪伴慰藉。法院在调解中一并处理了经济帮助与探望陪伴的问题,又用一份指导令让法律约束力更加明确,推动久违的亲情一步步回归,也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供稿单位:虹口区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领域典型案例

一次法律援助,助失明老人追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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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程老伯是一位离异老人,身患多种疾病,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住进养老院后一直靠亲戚接济。他唯一的女儿,却因种种原因长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2024年8月,程老伯通过所在居委会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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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擅长赡养纠纷的律师承办该项求助案。律师在经耐心沟通、取得程老伯信任后,走访居委会、派出所,调取户籍资料、证明身份关系,顺利完成了立案;又主动联系程老伯的女儿,了解到她经济压力较大,对父母早年离异也一直心存芥蒂。双方律师多次沟通,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女儿承担程老伯养老院及医疗费用中社保以外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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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是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针对高龄、失明、行动不便的老人,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指派专业律师,一步步降低老人的维权门槛。援助律师历时八个多月办结此案:从一次次上门服务,换来老人的信任;到借助对方律师搭建沟通渠道,在充分了解子女实际困难的基础上促成调解。既守住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亲情修复留出了空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法律援助的专业支持与柔性化解相得益彰。

(供稿单位: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