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 文章详情

拆解正品仿冒牟利800余万元,松江一床品制假团伙被依法判刑

转自: 2026-09-29 17:38:00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吕某甲等3名被告人因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床上用品,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到法律惩处,该案涉案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经查,自2023年10月开始,吕某甲在未取得品牌官方授权、不具备正规生产资质的前提下,私自租赁厂房,采购假冒商标标识、专用面料、外包装等原材料,委托第三方加工厂生产假冒品牌枕头、棉被、床垫等床上用品。为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吕某甲专门购入正品床品进行拆解研究,复刻产品外观、用料,就连产品配套的拆装小刀也一并仿造,大批量向下游销售牟利。

制假售假

之后,吕某甲拉拢弟弟吕某乙参与犯罪,由吕某乙负责对接订单、产品入库核验、打包发货等仓储物流工作。2024年5月,经营网点的杨某也加入犯罪链条,他将假冒商标标识寄给多家小型作坊,指使作坊对普通床品更换商标、重新封装,再通过网络店铺对外售卖仿冒商品,进一步扩大假货销售渠道。

2023年下半年,品牌方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市面上流通大量仿冒自家商标的床品,于2024年11月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3月至4月,吕某甲、吕某乙、杨某相继被抓获,办案现场查获大批假冒商标、枕套等涉案物品。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吕某甲、吕某乙、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中吕某甲累计收取货款共计8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杨某生产假冒品牌商品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情节严重,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吕某乙受吕某甲雇佣,协助打理生产、仓储、出货等日常事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起到主要作用的从犯。案发后,三人均自愿退出违法所得并获得品牌方谅解。

2026年3月26日,三人均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被告人吕某甲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吕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三名被告人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松江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醒广大经营者恪守合法诚信经营底线,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品牌产品,如发现制假售假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记者 陈菲茜 文 图片由AI生成

■编辑 陈菲茜

■栏目责编 彭璐 ■栏目主编 陈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