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有关要求,现开展徐汇区2026年度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合法经营的、符合《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者(详见附件三,相关附件详见“阅读原文”)。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情况,资产、营收、纳税及员工人数情况;
(二)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文件,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等创新成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需要说明或者证明的材料(详见附件一、二,相关附件详见“阅读原文”)。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相关部门在申报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由区政府报送市战新办。
(三)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认定条件组织对相关申请进行评估、提交市战新办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获得认定的企业由市战新办批复,统一命名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6年9月20日
五、申报材料报送
企业需同时提交1份盖章的纸质版材料和1份电子版材料(U盘)。
材料报送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3号楼1021室
材料提交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申报咨询电话:仲老师/陈老师 54665262
相关附件详见“阅读原文”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文稿: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宁平英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徐汇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