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9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新联河水系沟通东段)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东至新联河,南至池泾,西至掘石港,北至新新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朱泾镇长浜村仙居第十三村民小组847.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8.01平方米、建设用地399.9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山区朱泾镇长浜村仙居第十四村民小组389.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9.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37.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7.67平方米、建设用地399.9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蒋婷婷 金瑜婷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责编:程佳域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