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闵行检察

近日,闵行区公安分局“一站式”中心检察听证室内,一场不起诉公开宣告正在有序开展。被不起诉人杨某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层面的诉讼程序就此终结,但他心里清楚,这并不代表全部了结。
就在前几天结束的检察听证会上,闵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已经向包括杨某在内的3人送达《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当面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仍要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宣告程序结束后,杨某等3人被公安民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天至10天不等的行政处罚。

“以往碰到这类户籍、常住地都不在本地的被不起诉人员,不起诉之后的线索流转和跨区域处置容易出现追责断档。现在不起诉宣告、检察意见送达、行政处罚启动在一站式中心同步落地,真正实现了‘不刑也要罚’。”现场公安办案民警感慨道。

从宣告到处罚
惩戒落地不再“悬”
这起案件的办理,要从几个月前说起。2026年1月起,杨某、刘某甲、刘某乙三人动起“歪心思”。他们或是提供本人实名账号,或是借用家属身份信息注册网约车平台账号,用手机模拟器虚拟跑单,或是故意不关闭正常订单“跑空单”,钻平台漏洞骗取补贴。短短时间,三人分别获利8000至9600元不等。到案后,三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审查,闵行区检察院认为三人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杨某等三人还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决定依法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这是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核心原则,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落地难”的堵点——三人户籍及常住地均不在上海,属于典型的“两不在”人员,若按传统流程移送行政处罚,跨区域协调成本高、周期长,较容易出现“不刑不罚”的监管漏洞。

早在杨某等三人诈骗案进入不起诉听证阶段时,行政检察部门就已同步介入,将衔接端口前移至刑事办案前端。针对这起涉平台诈骗的疑难案件,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联合研商,统一事实认定标准与处罚裁量尺度,既确保不起诉决定的精准性与规范性,也为后续行政处罚扫清认识分歧。
当杨某等人在听证会时,《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已同步送达。这份告知书已经把“后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预期说得明明白白。“把这个告知放到我们不起诉听证环节,行政检察官专门讲法律依据,让我们知道‘罚所应当’,心里反而没抵触了。”杨某事后说。
从单打到协同
衔接贯通不再“堵”
惩戒落了地,但问题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个案能当场“罚得了”,靠的是多部门在同一个空间里“凑得上”,可一旦案件类型变化、涉及区域扩散,衔接链条还能不能同样顺畅?答案是:能,前提是从临时配合升级为常态协同。检察内部如何拧成一股绳,检察外部又如何凝聚合力?

向内重塑办案流程,打通检察内部履职壁垒。该院推动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一体化协同,打破部门壁垒,由行政检察部门同步介入,实现刑事检察部门不起诉宣告、行政检察部门检察意见书送达以及行政机关处罚启动“三同步”推进。
2026年7月,该院出台加强行刑反向衔接联动配合的相关机制,强调涉及治安领域“两不在”人员的反向衔接案件,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提前进行对接,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移送案件,确保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审查并作出是否提出检察意见的决定。
向外强化联动协同,打通执法司法衔接通道。该院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如需进一步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案件,在不起诉宣告当日,由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向公安机关办案部门送达检察意见书,确保顺利进入下一行政处罚环节。同时,将同步不起诉宣告、同步送达检察意见书、同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三同步”机制,嵌入闵行公安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办案场所、办案流程深度融合,让多项程序同场开展,减少流转环节,提升办案效率。
从个案到行业
治理延伸不再“散”
不止于前端介入,闭环管理贯穿案件全生命周期。该院把行刑反向衔接告知确定为不起诉听证必经程序,做实告知释法环节,降低被不起诉人抵触情绪,提升行政处罚配合度。同时建立案件清单化跟踪督办机制,对处置滞后、存在处罚障碍的案件深挖堵点,针对怠于履职的行政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以监督刚性推动惩戒闭环真正落地见效。
同时,以该案为代表,闵行区检察院办理一系列涉网约车行业非法营运系列案时,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平台准入机制松懈、动态审核缺失等漏洞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截至目前,闵行区交通、公安、网信等单位已联合开展非法客运集中整治活动近40余次,督促平台清退不合格驾驶员66名,形成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的完整闭环。
机制创新带来实实在在办案成效。机制落地以来,已完成13件40余名被不起诉人的“三同步”衔接工作。异地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落地难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不起诉,并非“一放了之”;行政处罚,亦非“一罚了之”。从“心中有数”到“责有所明”,闵行区检察院以全链条机制创新,让法律的刚性在每一环都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