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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学保密:严禁通过微信点对点发送涉密文件

转自: 2026-09-04 10:02:33

“点对点”和“你知我知”是严重的认知误区。使用微信时,通信方不只有“你”和“我”,至少还有第三方平台及其服务器。所以,这根本不是保密意义上的“点对点”。

从网络通信原理来看,用户A要给B发送一条消息,该消息会先发送到微信通信服务器,再由服务器发送给B。可见,“点对点”聊天并不具有“私密性”,通信服务器和文件服务器都会转发甚至留存聊天记录和传送的文件。而这些服务器如果位于境外或受商业公司控制,数据可能被调取或被黑客攻击窃取。

此外,使用微信、QQ、钉钉等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传递涉密文件,等同于通过公共互联网“裸奔”传递国家秘密,毫无保密可言。

典型案例

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拍照,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领导。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保密提醒

在保密工作中,不存在“你知我知”的互联网通信。国家秘密的传输路径,必须是全程可追溯、可控制、受法律保护的专用安全通道,而不是四通八达、人人可窥的互联网公路。

微信禁止行为

❌禁止通过微信发送、转发涉密文件,不得将涉密材料拍照、扫描后以任何形式传输传阅。

❌禁止在微信上二次转述、简述涉密信息,不得用文字、语音概括涉密会议、涉密工作的核心内容并微信存储、发送。

❌禁止在微信工作群、私聊中讨论涉密议题、布置涉密工作、通报涉密相关情况。

❌禁止将涉密资料保存至微信收藏、文件传输助手,不得使用微信文档、小程序存储编辑涉密材料。

❌禁止在微信朋友圈、状态、对外聊天中泄露未公开涉密信息。

❌禁止下载、留存他人通过微信误发的涉密资料。

来源:河西劳动者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