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金管规〔2026〕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浦东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对浦东新区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具有显著成效且依法运营的,为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要素市场及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提供数字化转型架构设计、知识产权等服务且该业务发生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
二、申报方向
方向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以及国家或浦东新区地方行业管理部门主导开展的其他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
方向二: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围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治理风控等核心赛道开展金融场景应用与创新,包括数据要素(如数据资产化、数据流通技术)、人工智能(如金融大模型、智能投顾)、治理风控(如反欺诈、合规科技、监管科技)等核心赛道。
方向三: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参与搭建浦东金融科技行业交流平台,对引领区和自贸区建设产生较大带动作用。
方向四:鼓励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及较强发展潜力的国内外优质金融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浦东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法规和政策规定;
2.权属、合法性等方面不存在争议;
3.本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同类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4.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发展导向。
(二)专项条件
1.方向一:监管沙盒等创新试点
申报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及其收益均应发生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申报企业应为项目的主要承接或实施单位,一家企业原则上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牵头实施的项目,由其中主要实施企业负责申报;主要实施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由其中任意一家主要实施企业申报,但应获得其他相关实施企业对项目申报权属的无异议确认。
2.方向二:核心赛道场景应用
申报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及其收益均应发生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申报企业应为项目的主要承接或实施单位,一家企业原则上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牵头实施的项目,由其中主要实施企业负责申报;主要实施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由其中任一主要实施企业负责申报,但应获得其他相关实施企业对项目申报权属的无异议确认。
3.方向三:行业交流平台建设
申报企业应负责承接或建设对浦东新区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运营规范的活动或平台。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实施的项目,由主要实施企业负责申报。
4.方向四:集聚区建设发展
申报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及其收益均应发生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对引领区和自贸区建设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企业;研发能力较强、创新能力较高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承诺函,声明企业未获得过其他类似或同等级及以上级别的政府资金支持,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就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4.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上海”
https://credit.fgw.sh.gov.cn/页面的“我要办-报告查询”查询并下载)。
(二)专项材料
1.申报“方向一(监管沙盒等创新试点)”
试点获批证明材料:如监管机构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试点获批通知书、入围证明复印件等;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入场测试报告、验收结项证明(结论需明确为“优秀”、“通过”或“合格”等)等;
项目总结报告材料:需重点说明项目层级、创新性与示范性(隐私计算、大模型等突破)、完成质量及试点期间“零风险”运行情况等;
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报项目可推广性、创新性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证明规模化应用成果的落地合同或验收报告、行业权威奖项等。申报单位为新成立的企业或机构的,可提交母体相关材料。
2.申报“方向二(核心赛道场景应用)”
应用场景落地证明材料:与金融机构或实体企业签署的业务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运行满3个月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或业务经营证明等;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软著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成效证明材料:如降本增效测算报告、直接经济收益证明、提升金融普惠性/数据安全性的社会效益报告及案例说明等;
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报项目可推广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证明规模化应用成果的落地合同或验收报告、行业权威奖项等。
3.申报“方向三(行业交流平台建设)”
平台设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在浦东发起设立的相关批复、备案文件、合作协议、章程等,参与平台的企业/机构数量等证明材料;
活动开展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峰会、论坛、路演、研讨会等活动的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媒体报道截图、总结报告等;
成果产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行业白皮书原件/复印件、团体标准制定文件、促成上下游合作签约的合同/协议、投融资对接或成果转化的实际金额证明材料等;
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报项目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品牌力、创新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为新成立的企业或机构的,可提交母体相关材料。
上述平台设立证明、活动开展证明、成果产出证明三项材料,需至少提交其中任意一项。
4.申报“方向四(集聚区建设发展)”
技术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技术检测报告、成果评价报告;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研发费用明显);研发人员学历构成、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等的情况说明;
成长发展潜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合作伙伴的情况说明材料;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最近一轮融资协议、资金到账证明、估值金额证明材料等;所处赛道或细分行业成长性的第三方市场行业研究报告;
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品牌力、创新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自2026年8月10日0:00点至8月25日24:00点前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入口: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首页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切换至“浦东新区”点击【前往】,点击“浦东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28日前交至区委金融办。区委金融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六、其他事项
(一)合规要求
申报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须诚实守信,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资格,并纳入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同时申报企业应主动退回支持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申报咨询
金融科技产业发展政策申报咨询联系人:
杨含,021-68962352,yangh02@pudong.gov.cn;
兰天,021-68962862,lantian@pudong.gov.cn。
信息来源:浦东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