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房屋管线老化,易引发各类租赁矛盾,近日,广中路街道广三居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上下楼出租屋漏水纠纷,厘清租赁双方权责,快速解决居民生活难题。
涉事小区建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房屋设施逐年老化,管道破损、堵塞等问题频发,加之该小区租金偏低,房屋出租率常年较高,因房屋漏水产生的租赁纠纷时有发生,房东与租客维修责任划分也成为群众咨询、矛盾集中的热点问题。
不久前,小区内A室租客钱某来广三居委会反映:楼上B室阳台与卧室的连接处漏水,污水漏进其卧室,影响其正常生活。钱某听说B室也是租客在住,但始终联系不上。
随后,A室房东谭某也找到居委会,希望居委会能出面调解。谭某激动地表示,一接到房客钱某打来的电话,就赶来查看自家漏水情况,然后立即上楼敲B室的门,想尽快查明漏水的原因,但B室一直没人开门。谭某担心,近期降雨频繁,房屋漏水可能愈加严重,租客也许会因此退租。
广三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一面安抚谭某的情绪,一面当场致电B室房东常某,请其立即联系租客开门,方便物业维修人员入室查找漏水原因。通话中,调解员耐心地向常某说明了房东应尽的各项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其配合。

▲现场电话联系房东
法律观点
出租人是租赁物的“第一责任人”。
出租人对房屋及设施负有基本的维修、保养义务,须保证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自身老化、瑕疵、非人为原因损坏,原则上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提出合理维修请求后,出租人应在限期内处理;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B室房东常某理解了自己的法定义务,愿意接受调解,赶忙打车到该小区,亲自与居委会调解员、物业维修人员一起上门查看了A室天花板受损情况,并到楼上B室查找漏水点。
经仔细查勘,漏水原因浮出水面:B室阳台角落处的雨水总管有一段隐蔽的上下错位,由于连续多日下大雨,雨水从总管渗出,经B室的阳台漏到了楼下A室。物业维修人员立刻动手,很快补好了漏水处。A室和B室的房东、租客均对维修效果表示满意,且彼此无其他争议,这场漏水纠纷顺利化解。
文中相关人员均为化姓。
记者:葛敏敏
编辑:葛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