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的立法工作和拟贯彻实施情况、两件浦东新区法规的修改情况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作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袁令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玉梅出席发布会。
中国经济信息社、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海电视台、青年报、劳动报、法治天地频道、澎湃新闻、检察风云等十多家媒体的新闻记者参加发布会。
关于《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测绘地理信息是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废旧立新制定的《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强化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闫锐介绍,本次立法突出创新赋能、强化应用牵引。鼓励和支持新兴技术赋能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和智能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新兴领域测绘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立足超大城市特点,强化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和空间治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培育地理信息创新应用场景。
李玉梅表示,条例的废旧立新不仅是名称之变,更标志着立法重心从传统的“管理测绘活动”转向“管理与服务并重”,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供直接支撑的同时,又着眼长远,为下一步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实景三维建设、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等应用预留了制度接口,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及时组织开展存量文件的适法性清理,最大程度凝聚行业共识。
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闫锐介绍,《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于2021年制定,本次修改结合浦东新区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举措推进情况,明确纳入试点目录的企业或者研发机构在办理通关手续时无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明确由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管部门对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工作等。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于2021年制定,本次修改,针对多业态场景仅依靠电子取证难以完整认定违法事实、经营主体更迭频繁导致处罚对象认定存在偏差等执法难题,增加“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的执法要求;对相关市级部门统筹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业务指导与执法监督等规定予以完善,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袁令莉介绍,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接收代表建议1317件,其中16件由12个代表团提出,1301件由458位代表提出。大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将1317件代表建议分别交由121家承办单位办理。
各承办单位坚持办前问需、办中问计、办后问效“三沟通”工作机制,通过邀请代表参加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现场会商等方式,同代表共同研判难点堵点、商议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建议办理的精准性与实效性。目前,1317件代表建议中,1316件已办复,1件已按规定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在已办复的1316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答复结果为“解决采纳”的1109件,占84.3%;“正在解决”的28件,占2.1%;“计划解决”的31件,占2.4%;“留作参考”的148件,占11.2%。
来源:上海人大全媒体平台
摄影:刘永炜
编辑:臧明华
审核:李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