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2026年7月21日
第02版:特别报道

陈 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后,上海市检察院即思考如何将“价值追求”予以制度化保障,专班推进建章立制,构建六方面制度,常态化用制度管事管案管人管权。最高检提出“标准体系”“规范体系”后,根据“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及时立改废,形成以《上海市检察机关分类构建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指导意见》为“总”,以各业务细化标准、具体规范为“分”的“1+58”高质效办案指引。最高检系统提出“五个体系”后,对照梳理归类已有制度,基本搭建了上海检察“五个体系”,并确定125项深化细化任务。
➤紧抓“办案”定标准、明规范,引导追求“高质效”。一是推动适法统一。主动承接最高检关于赌博罪、依法惩治“网络水军”犯罪等司法解释预研任务。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盗窃、诈骗等定罪数额标准趋同。二是细化质效标准。制定修订不起诉、出庭公诉、侦查监督等办案指引,明确质效标准、评价依据、结果运用等内容。研究起草《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体系》,明确“四大检察”37个办案环节应当实现的高质效目标,探索对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综合量化评估。三是完善操作规范。抓基本规范,提炼各业务高质效办案共性要求、核心要素,出台通用规范;补弱项短板,制定检察侦查、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等规范指引;扬特色优势,提炼形成金融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等办案指引,率先制定涉外案件办理和外事工作两个指引。
➤紧抓“管理”延触角、强赋能,保障管出“高质效”。一是构建“1+3+N”高质效管理制度。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指导意见》,搭建总体架构;制定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3个工作指引,明确三级院、不同部门、不同管理主体具体职责;细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数据质量管理等“N”个细则标准。二是创新探索“双观测+双研商”机制。通过业务质效和管理质效“双观测”、办案质效研判会商和检察管理联席研商“双研商”,既精准评价当前办案质效、管理成效,又靶向会商下一步抓办案、抓管理的重点,并与检察人员评先评优、选拔遴选等直接关联,促进“管案”与“管人”有效衔接。三是丰富数智管理“工具箱”。迭代数据驾驶舱,对整体态势、重点业务等进行可视化动态管理。首创“案件管理全景地图”,内嵌21个主要管理环节,实现“案件办理到哪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升级全过程在线管理系统,研发智能预评功能,实现自查、检查、评查数据贯通、流程衔接。
➤紧抓“责任”明职责、强约束,倒逼促进“高质效”。修订《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司法办案职权配置和运行的规定》,制定“四个清单”,着力破解“放权怕滥用”和“授权不敢用”等问题。修订《上海市检察机关追责惩戒衔接工作指引》,健全线索移送等闭环机制,推动惩戒从“有章可循”走向“实质运行”。出台检察版“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检察官敢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五个体系”构建是基础、落实是关键。上海检察机关非刑事案件、依职权监督、主动发现案源占比连续两年同比上升,今年上半年,深层次监督同比上升1.9倍,涉检信访和涉检重复访保持“双下降”,15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上海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六检”会议精神,继续多出经验、多作贡献,推动“价值追求”更好落实为制度机制、办案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