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上海市海洋局印发《关于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为本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提供了科学清晰的制度路径,“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正是这一政策的最佳实践样本。今天,带您走进这个全国首宗海上“风光同场”市场化引领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看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如何让一片海域发挥双重效益。
一
项目概览:风与光的“同台合唱”

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位于上海市杭州湾北岸奉贤区海域,装机容量500兆瓦,建设内容包括:海上光伏场区、海上升压站、集控中心及海底电缆。
特别之处在于:光伏项目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在已建“奉贤海上风电项目”场区海域内建设,形成海上风电+光伏“风光同场”的综合开发模式。这是全国首次尝试,也是上海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
分层设权如何解决“用海权属重叠”?

新建光伏项目与原有风电项目在同一海域,权属怎么处理?用海范围重叠怎么办?
根据《上海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海域立体空间可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四层。不同用海活动只要占用不同空间层,就可以分别设立海域使用权,在光伏项目中:
用海设施 | 所在立体空间层 |
| 光伏阵列、箱变、电缆桥架、升压站 | 水面上方空间 |
| 海底海缆(常规段) | 底土 |
| 海缆交越段(与原有风电海缆交叉处) | 海床 |
光伏项目部分海缆与原有“奉贤海上风电项目”的海缆发生3处交越、3处用海范围重叠。因两个项目分属于不同的用海主体,故双方签署分层设权协议,约定各自权责和冲突解决方案。通过立体分层设权,双方约定:原有风电海缆变更用海空间层为底土,光伏项目海缆在交越段使用海床层,互不干扰。最终,市海洋局在审批中明确双方用海设施占用各自所在空间层,权属分界清晰,互不干扰,通过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制度设立和管理实践,保障项目用海建设。
三
案例启示:分层设权带来了什么?

1.对管理部门:底数更清,监管更准

通过完整反映各项目的立体用海范围,海域使用不动产权登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大幅提升,为全面掌握项目用海底数、实施精准监管奠定了基础。
2.对海域使用金:一物一权,一证一缴

每个分层项目均视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分别出具海域使用金核定单,分别缴纳。这既完善了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也体现了“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平原则。
3.对用海主体:产权更实,权益更稳

通过分层设权,光伏项目获得了完整明确的海域使用权,不再因与原有项目重叠而产生权属缺失。这对后续的不动产登记、融资、转让、收益等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在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的海域管理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海域不是“单行道”,而是“立体枢纽”。通过科学的分层设权,同一片海可以同时多种用途功能,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上海市海洋局将继续以制度创新驱动海域精细化管理,推动更多“风光同场”“一海多用”的生动实践落地。欢迎各用海主体积极了解政策、依法申请、科学论证,共同探索蓝色空间的无限可能。
行政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