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钱 ,就是家里的钱” 竟然是错的? 5岁的小诺名下账户里 5年来攒了近30万压岁钱和红包 夫妻俩闹离婚 妈妈把钱一笔笔转走 报班、旅游…… 最后账户里只剩40多块零钱 爸爸发现后起诉 妈妈在法庭上委屈极了 “这些钱也有我自己存进去的,我没有侵占!” 法官却说 这钱是孩子的,不是你的 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令母亲返还小诺22万元 社区巡回审判现场 法庭上, 妈妈李女士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 “这些钱的来源 并非只是孩子的礼金,也有我自己的钱款。” 自己一直尽心尽力带孩子, “我转出的钱也都是用在了 孩子上补习班以及生活上的必要支出。 我根本没有侵占孩子的钱。” 可问题是, 20多万的支出, 她拿不出清晰的记录。 松江区法院审理发现, 账户里确实有一部分钱 用在了孩子的兴趣班和日常开销上。 但那些大额转出, 大多集中在夫妻俩闹矛盾、 准备离婚的那几个月。 李女士无法证明这些钱具体花在了哪儿, 也无法说明去向。 这个账户是小诺出生后, 父母专门为他开的, 用来存长辈给的红包、压岁钱、生日礼金。 5年下来入账29万多, 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法院认定, 账户内的钱是亲友对小诺的赠与, 所有权归孩子个人, 父母只有代管权,没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明确: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 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妈妈在非为孩子利益的情况下 转走大额资金, 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花在了孩子身上 ——这就是侵权。 最终, 法院综合小诺年龄、日常合理开支等因素, 扣除双方确认的子女必要支出后, 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母亲返还小诺22万元。 随着家庭财富积累 未成年人早已不是“无财产群体” 房产、存款、理财、礼金等 构成了他们的专属资产 而监护人越界处分、侵占子女财产的现象 正从家庭隐秘处走向司法前台 成为值得全社会反思的课题 松江法院梳理多起类似案件, 发现以下三个误区,很多父母都踩过:



那么
孩子的钱到底该怎么管?
松江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利
给出了建议
★ 专门开个户,别混在一起。孩子的压岁钱、礼金单独存,不和家庭日常开支、父母个人账户混用。专户专管,流水清晰,将来一旦有争议,这就是最硬的证据。
★ 真要动这笔钱,留好票。交学费、看病、报班,合同、票据、转账记录都得留。而且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不能用孩子的钱完全替代。
★ 房子更不能乱动。有些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后来又想过户、卖掉,法律上基本都会被认定侵权。
来源:上海法治报、央视网(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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