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在中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子女财产纠纷案件,认定母亲擅自支取5岁孩子名下近30万元压岁钱及礼金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返还子女财产22万元。该案的审理明确了未成年人专属账户资金权属与监护人财产使用边界。
2020年,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孩子出生。孩子出生四天后,夫妻俩共同商议,为孩子单独开立银行卡,账户交由李女士保管。2025年8月,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王先生抚养。交接银行卡时,王先生发现账户内原有的29万余元仅剩几十元,双方产生纠纷。
据王先生陈述,账户内资金是孩子历年收到的压岁钱、红包等,主要来自长辈及亲朋好友的节日赠与。王先生认为,李女士无权私自取用,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钱款。李女士则辩称,账户资金均用于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属于履行监护职责,无需返还。

法庭总结争议焦点为银行卡的资金是否属于孩子所有,以及孩子父亲主张的返还钱款是否有依据支持。法院审理查明,案涉银行卡的资金入账时间多集中在春节、孩子生日等节点,且多为现金存入,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转入或存入的资金属于未成年人个人财产。自2024年8月双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李女士从该账户转出多笔大额资金,却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相关款项全部用于孩子的合理开销。
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利表示,庭审中双方均认可部分资金用于孩子兴趣班学习,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同时法院结合孩子日常消费情况,对合理生活开支酌情扣减。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以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且需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李女士无法证实大额支出的合理用途,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综合案件事实、未成年人日常开销标准等因素,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决李女士向孩子返还22万元。
本案的判决厘清了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属,划定了监护人履职边界,对引导全社会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具有示范意义。
法官提醒:家长为未成年人开立专属账户后,账户内资金应与家庭共有财产有所区分,避免财产混同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监护人虽有权管理未成年子女财产,但仅能为子女利益进行合理使用,涉及大额支出时,父母双方应充分协商,减少财产纠纷。
(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记者:陈菲茜 沈孛皓
编辑:桂可欣 李于伯
审核:周雨薇 张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