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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各类违规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首次纳入专项行动

转自:第一教育 2026-04-03 20:42:31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提出了专项行动的八项重点任务。

通知明确,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首次纳入专项行动,针对跨区域掐尖、提前锁定生源等问题做出系统规范。

专项行动提出八项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提出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

二是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三是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

四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

五是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具体实施办法。

六是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省要指导市、县加快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七是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

八是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从“义务教育”拓展到“普通高中”

与前两年相比,今年专项行动覆盖范围有了变化,前两年专项行动主要聚焦义务教育阶段,今年首次将普通高中招生全面纳入专项行动,贯通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治理链条。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与去年印发的《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形成政策合力,形成了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

普通高中招生是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拓展领域。《通知》从3方面做出系统规范。

一是严格属地招生。明确要求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一律不得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切实保障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空间。

二是规范指标到校。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变相跨区域抢生源,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薄弱学校。

三是严查违规手段。针对部分学校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的新动向,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来源:教育部

编辑:王佳依

校对:曹铒

责任编辑: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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