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检察院在202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王某非法捕捞损害海洋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个案例被评为本市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今天一起来看——
青浦区某汽车配件公司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
排放大气污染物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4年5月,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某汽车配件公司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该汽配公司将部分污染物未经过处理设施,在车间楼顶通过废气排放口和废气收集总管上的多个开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排放事实清楚明确,造成大气环境损害。依据《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沪环规〔2024〕5号)的相关规定,“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可以采用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出具专家意见”。2024年9月,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案件专家评估会,确定本案涉及违法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污染治理成本测算损害赔偿数额为16.18万元。

专家评审
2024年9月,在检察机关监督支持下,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与该汽配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明确赔偿义务人采取购买碳普惠替代修复方式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2025年2月,经青浦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确定本案件采用购买碳普惠的方式,该笔赔偿款全部用于在上海碳排放交易平台购买碳普惠减排量。

磋商会议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专家组、赔偿义务人、第三方机构共同评估研商最佳修复方案。经综合考虑本案特点、区域特性、违法情况、修复可行性,2025年5月23日,该汽配公司委托第三方在上海环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进行了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2的交易,购买Ⅰ类、Ⅱ类碳普惠减排量共计2372吨,包括光伏发电、纯电动乘用车减排场景项目,并在上海碳普惠管理平台实现减排量注销,以履行替代修复责任。


整改前后对比
该案件是上海市首单采用购买Ⅱ类碳普惠减排量开展替代修复的案例,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获得了上海碳普惠优秀合作伙伴奖。
“生态修复+碳普惠”创新机制通过确定案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严谨论证借助碳交易手段实现生态修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现碳交易替代性修复措施适用准确、程序合规。区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达成磋商协议,完成赔偿责任界定。赔偿义务人或协商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确认的购碳量后,在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完成购碳注销,再由减污减碳中心出具确认函,落实赔偿责任履行,实现流程闭环、衔接规范。
碳普惠是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主体自愿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生产方式。根据方法学的定义,碳普惠Ⅱ类减排量聚焦居民用电和电动车两大领域,通过鼓励节能减排行为间接减少碳排放。本次交易的碳普惠Ⅱ类减排量便源自上海市碳普惠体系,提供的主体是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来源是支付宝通过碳普惠积分商城给用户兑换权益收集而来。
生态环境损坏替代修复在坚持普惠导向和精准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成为助力“双碳”事业发展的创新抓手之一。该机制在案件适用场景、购碳标的类型、应用地域场域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适用场景日益丰富,逐步覆盖地铁、公交和新能源车等多环境领域,进一步加强了碳普惠平台与碳交易市场的链接,多层级、多渠道地拓展了碳普惠减排量的闭环消纳途径。
本案体现了“双碳”战略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之间的深度、精准融合。对于VOCs污染这类难以原位修复的损害,青浦区创新性地引入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购买并注销碳减排量来履行责任。这一做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与碳交易市场之间的通道,实现了“污染者付费”向“低碳者受益”的传导。尤为值得肯定的是,本案的认购碳汇并未简单一购了之,而是充分考虑到了碳汇消纳的地域性因素,实现了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效恢复。该案证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全可以成为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抓手,展现了环境法治在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中的能动作用。
供稿: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