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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转自:上海人才 2026-03-09 18:12:35

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大龄孤残儿童及其成年后失智失能孤残人员,以及其他民政托底保障对象的养育照料、护理启智等职能。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士(专技岗位)12名;
  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2名;
  医生(专技岗位)2名;

  药剂师(专技岗位)1名。

02
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6年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紧缺急需的医生岗位报考人员需取得居住证,但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03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hwufuyuan@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  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需在学信网自行下载)、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超出规定面试比例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04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21-39300098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平悦路200号

  邮箱:shwufuyuan@163.com

  监督电话:021-644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