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
新型研发机构
备案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6〕25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科委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内容
备案申请表以及机构在公共研发属性、研发投入、人才队伍、研发基础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备案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3月25日16:00。
4.2026年4月8日16:0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5.市科委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确定拟备案名单。
四、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备案名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分享
↓点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