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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配送撞伤人谁担责?丨庭前庭后

转自:浦江天平 2026-02-14 10:33:0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与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

精心打造的纪实类电视专题栏目

《庭前庭后》第四季

——巡回审判系列

每周三晚20:15

法治天地频道播出

《庭前庭后》第四季第十二集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在山阳镇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了一起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因超车撞伤他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部分社区居民、外卖员、外卖企业代表及人民调解员旁听了庭审。

超车引发碰撞,事后赔偿起争议

一名外卖骑手在配送订单途中超车时,不慎将一名骑行电动车的64岁男子撞倒,导致对方颈部受伤。经交警认定,外卖骑手承担事故全责。

受伤男子将该外卖骑手、骑手所在的外卖公司和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损失等。

被告外卖公司认可骑手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部分费用计算方式提出异议。

护理费和误工费成为争议焦点

庭审中,护理费的标准成为争议点之一。原告主张按每日100元计算,由其妻子进行护理。外卖公司则认为金额偏高,只认可每日80元。

另外,由于原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外卖公司认为原告未能提供正式误工证明而对误工费不予认可。原告方则主张自己仍具有劳动能力,事故造成了实际收入损失,因此误工费应得到支持。

法院组织调解并释法明理

经过法庭调查与辩论后,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贺美娟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贺美娟解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在法律上称为“替代责任”。

她同时强调,如果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在赔偿后,有权向该员工追偿

巡回审判进商圈

由于山阳镇商业较为活跃、外卖从业人员聚集,金山区人民法院特别选取该地进行巡回审判,旨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贺美娟还结合案例向外卖骑手进行了现场普法,重点强调了配送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包括不闯红灯、超车时注意路况与车距等安全底线。

贺美娟表示,希望通过真实案例提升相关从业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法律认知,从源头上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改善。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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