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9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浦南东片南排通道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八二村卫城村西门居委会(南)段)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绿地和水工建筑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东至八一村村界,南至卫城村村界,西至设计陆域征地边线,北至老卫清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八二村村集体2282.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0.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1.52平方米。
2.卫城村村集体1397.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5.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1.7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67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96.3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3.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3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雷丹青、季宇霖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潘婷
责编:程佳域、杨丽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