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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未成年人观影政策保护,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

转自:上海松江 2025-12-17 17:34:00

如今,未成年人即便已超1.3米,可以凭身份证明至松江各大影院的柜台享受“会员价”或者“挂牌价”5折等专门为未成年人设置的优惠待遇购票。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开展未成年人观影优惠“回头看”,确保辖区各大影院通过整改落实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的法定福利。


检察官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松江区多数影院实行“1.3米以下儿童可免票无座观影”的相关优惠政策,但当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较以往有显著提升,超过1.3米的未成年人比比皆是,这就意味着他们观影无法享受优惠,未成年人需要支付与成人一样的票价。

发现这一情况后,区检察院“松苗儿”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进一步运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相同的问题较为普遍,辖区内大多数影院对于身高超过1.3米的未成年人,在票价上与成年人等而视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对于市场化运营的影院,可以自主决定具体免费或者优惠的标准和幅度,但应当确保全体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检察官发现这一法定福利只停留在“纸面上的权利”。

区检察院于9月经过调查核实,向监管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区内影院落实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未按规定公告优惠政策、未设置优惠购票渠道的影院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与宣传机制,以及完善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渠道,提升公众知晓度。


检察官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文旅部门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全区影院负责人会议,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观影免费、优惠的相关规定,督促所有商业影院对全体未成年人予以落实,并在线上购买渠道、影院醒目位置显著提示优惠信息。

未来,区检察院将与文旅部门深化工作协同,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公共文化服务权益全面落实,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保障下平等享有丰富、优质的文化资源,在文化滋养中健康成长。

■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朱展麟 文 区检察院 图

■文字编辑 周加姚

■栏目责编 周正豪 ■栏目主编 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