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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2025年第五期)

转自: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2025-12-16 20:16:10

宝山东虹国际商城新建项目

“10·10”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0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东虹国际商城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东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东圣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扬州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负责人:潘毅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常军东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刘建兵

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何友金

02

事故简况

2024年10月10日下午,向成兵蹲坐于升降工作平台的操作围栏内,独自操作移动升降工作平台进入空调机房,在升降平台驶入空调机房门口并前后移动调整角度过程中,因上半身探出操作围栏进行观察,在升降平台后退时与门框发生挤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03

直接原因

向成兵未细致观察周边环境,独自站在升降工作平台上操作,导致其在移动过程中与门框发生挤压死亡。

04

间接原因

1、华兴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连华、现场负责人何友金,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东圣建筑项目经理常军东,未严格落实总包负责制,未及时排查、发现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申峰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刘建兵,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监管力度不足,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东虹地产项目负责人潘毅,未严格督促总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华兴劳务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督促、管理不严格,未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05

责任追究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分别依法对扬州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东圣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常军东给予行政处罚,将扬州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陈连华相关案件信息移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将项目总监刘建兵相关案件信息移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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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建议

1、华兴劳务公司应强化工人安全意识,强化进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遵守设备使用操作规范,提升劳务工人安全风险辨识能力。

2、东圣建筑应加强施工现场统一协调管理,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其他参建单位的督促管理。

3、申峰工程监理应严格落实监理管理职责,对进场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严格审核,及时纠正参建单位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等隐患问题。

4、东虹地产应加强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严格要求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5、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检查、抽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遏制事故多发趋势。

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4单元50-01地块项目“11·2”一般淹溺事故

0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4单元50-01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锦兆利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负责人:唐艳斌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董耀耀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赵桂红

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徐婷

02

事故简况

2024年11月2日上午,作业人员杨修荣从1#塔式起重机北侧斜坡处进入12#楼基坑基坑后,行走时突然滑倒掉进基坑积水内,最终没入积水中,后经120救护人员现场确认死亡。

03

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杨修荣安全意识缺乏,对积水的基坑内存在的潜在危险缺乏必要的辨识,独自1人下到基坑内试图横穿基坑时不慎落水。

04

间接原因

1、中最公司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留在项目工地的施工人员管理缺失,对作业人员杨修荣进入工地的情况失察失管;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死者安全意识缺乏;违规雇佣超龄人员施工。

2、海宏公司项目部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12#楼基坑内积水后存在的风险隐患未及时警示预防,对基坑内未完工的坑中坑未做防护措施;对监理公司提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对天晴后工地上实际复工情况未管理到位。

3、住远监理公司对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在监理通知单出具后,未有效针对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闭合;在10月31日出具工程暂停令,对11月2日天晴后的实际复工情况未监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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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周曙光、项目经理董耀耀、安全员顾洪林,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婷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董耀耀、安全员顾洪林实施行政处罚,将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徐婷案件信息移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将项目总监赵桂红案件信息移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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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建议

(一)中最公司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用工,对于录用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超龄用工情况;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做好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及风险警示。

(二)海宏公司要认真履行施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要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对施工项目开展全面仔细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住远监理公司要强化监理职责,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闭合。

安全提示

各单位要深入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安全漏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同类事故重演。近期香港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百余人死亡,元旦、春节假期临近,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人员住宿区及临时设施开展全方位、无遗漏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消防管理、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环节,要即查即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 END 

供稿:委质安处

编辑:何清扬

责任编辑:施伟华

来稿请投:zjwxwx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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