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5〕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9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山区战斗港(公卫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山阳镇体育场环河,山阳朝阳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长兴村第六村民小组10148.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00.65平方米、建设用地78.18平方米、未利用地3670.07平方米。
2.长兴村第七村民小组1650.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9.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55平方米。
3.长兴村第三村民小组1933.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5.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48.01平方米。
4.长兴村第四村民小组2096.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54.45平方米、建设用地104.49平方米、未利用地137.4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829.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40.13平方米、建设用地182.67平方米、未利用地5007.1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冯生丹
责编:冯生丹、程佳域
审核:陈建军、林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