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起,新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始施行。这一法规通过后,陪护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哪些人可以休陪护假?申请陪护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起来看市民政局的解读↓

修改后的《条例》新增了陪护假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陪护假呢?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负有赡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老人患病住院期间,也可以享受陪护假。

我的妈妈今年58岁,三年前就已经退休了,可是她身体不好,几乎每年都要住院治疗,她住院期间,我能不能享受陪护假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也就是说,“老年人”与年龄有关,与是否退休并没有联系。这样说来,虽然您妈妈生病住院,但您不属于享受陪护假的范围。

《条例》规定赡养人每年可以享受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独生子女则可以享受7天,是这样的吗?
是的,修改后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确实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可享受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独生子女则可以享受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陪护假。不过这里所说的独生子女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条例》第二十四条所指出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出生的独生子女。
当然,“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这个概念还有些复杂,据了解,各个省市的认定情况不尽相同,一般为“1978年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赡养人每年累计可以享受不超过5个工作日或7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这里的“每年”是什么概念呢?是指自然年吗?
您的理解是对的,就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也就是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陪护假是必须一次性用完呢,还是可以分次使用?
陪护假应在自然年度内使用,不含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次使用。当然,没用完的假期,是不能跨年结算的,也不进行工资补偿。
比如,如果老人于今年12月30日住院,那么赡养人可以享受今年的陪护假2天(12月30日、31日)。如果明年1月份老人仍在住院,那么扣除元旦假期,赡养人可以继续申请休明年的陪护假。
我是一家公司的HR,近期已经有不少员工来询问陪护假的事了。我关心的是,对于独生子女身份,我们该如何认定呢?
对于独生子女身份如何认定,有关部门答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工的个人档案、履历表、职工提供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来认定他(她)的独生子女身份。当然,也有些企业让员工写承诺书说明自己是独生子女,并以此为准;如果员工弄虚作假,企业一经查实,就要追责。这种做法,或许可以供您参考。

我爸爸下个月将要住院做个手术,我正好可以申请陪护假了,那申请陪护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申请陪护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就是被赡养人,也就是您的父亲已年满60周岁;第二是您的父亲要在医疗机构办理过正式入院手续,并且接受持续住院治疗。换句话说,您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第三是申请人和被赡养人有法定赡养关系。

听说申请陪护假需要提供住院证明,那我的父亲以前曾经重病入院,因为没有床位,在急诊留观室里住了好几天,我日夜陪护。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申请陪护假呢?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陪护假是指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才可申请的假期,因此,门诊观察、急诊留观等非住院状态是无法享受这个陪护假的。

我的妈妈八十多了,前几天刚刚动了一次大手术,过两天就要出院了。医生说,回家以后还需要我们继续照顾,那我们能不能申请陪护假呢?
根据修改后的《条例》,老人只有住院期间,赡养人才能申请陪护假。您的这种情况,无法申请陪护假。建议您与单位做一些协商,比如说申请休年假,如果父母在外地,是否申请探亲假,或者你们单位内部允许的其他假期,如事假等,用于照料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同时,建议相关用人单位对碰到这种情况的员工予以一些支持。

我们申请陪护假,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建议职工按照本单位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的流程提交申请。申请人请假时,一般需要说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等,也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被赡养人的住院证明等材料。

我是新上海人,在上海工作,但不是上海户籍,我的父母又在外地,如果他们生病住院了,我能申请陪护假吗?
申请陪护假没有上海户籍限制,陪护假政策适用于本市在职职工,不仅对职工的户籍没有限制,对被赡养人也就是老人的户籍也不作任何限制。不管您的父母居住在上海还是在外地,只要他们住院期间,您都可以享受陪护假。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就陪护假引发工资支付等方面的争议,该怎么办?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陪护假引发的工资支付等维权诉求,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来源:“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
编辑/责编:冯生丹
审核:陈建军、林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