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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官,我们搬新家了!”

转自:浦江天平 2025-11-07 0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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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官,我们搬新家了,邀请您来我们的新家做客哦”,看着小雨姑姑发来的照片,我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三室两厅的房子窗明几净,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地板上,小雨专属的房间摆着崭新的书桌,奶奶的休息区也透着暖意——这个曾挤在出租屋、奶奶只能睡客厅的家庭,终于有了安稳的港湾,我的思绪又回到了第一次翻看案卷的那个午后。

撤销监护人资格:

司法干预的边界与温度

案卷里记录着一个令人心疼的故事。

小雨两岁时父母分开,他被送到爷爷奶奶家生活。2014年父母离婚后,母亲杳无音信,父亲沉迷赌博,变卖家中唯一房产后卷款消失,留下小雨与年迈的奶奶。雪上加霜的是,小雨自幼患有哮喘、癫痫,后被诊断为多动症和轻度抑郁。十几年来,是姑姑扛起了这个家。她不仅接送小雨上下学、陪他看病,还尽力带他去喜爱的游乐园,给他难得的快乐。为了全心照顾祖孙俩,姑姑一直未婚未育,后来更是辞去工作,全家人仅靠奶奶微薄的养老金和姑姑的低保金维持生活

今年3月,小雨突发癫痫被送进ICU病房,让这个脆弱的家陷入绝境。为了走出眼前的困境,也为了给小雨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姑姑想为小雨申请“困境儿童补助”,但因她不是小雨的法定监护人而被拒绝。看着病床上的小雨,姑姑只能偷偷抹泪。之后,在检察院协助下,姑姑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只为让小雨能好好治病、好好生活。

翻着案卷里厚厚的就医记录、姑姑寻找兄嫂的报警回执,我心里不是滋味。从法律上看,小雨的父母长期失联、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而条文背后,更是一个真实的孩子和一个艰难支撑的家。司法裁判不能只是冰冷的逻辑推演,而是要在法律框架中看见每一个具体的人,并真诚回应他们身后的故事与真切的情感需求。

指定监护人:

以协同评估筑牢成长防线

于是,我来到小雨家并走访了他所在的小区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老城区不足四十平米的出租屋内,三张床几乎占满所有空间,奶奶的床铺就摆在客厅过道,一家人日常活动的范围,只剩下门口那条狭窄的通道。尽管生活如此艰难,姑姑对小雨的爱却没有半分消减。邻居们提起姑姑总是赞不绝口:“常见她背着发病的小雨往医院跑,比亲妈还上心。”

这份在困顿中依然坚韧的亲情深深触动了我。为了给这个孩子、这个家更有力的支持,我启动了家事调查协作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区妇联、社区与青少年事务中心,对小雨的生活状况、心理状态以及姑姑的监护能力展开全面评估

评估过程中,当姑姑谈到小雨因生病休学、被同学排斥而日渐沉默时,这个多年来咬牙硬撑的女人再也忍不住,掩面痛哭。我深深感受到这个家庭的艰难,也明白接下来的判决对于这个家庭至关重要。

经过审理,我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小雨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姑姑为小雨的法定监护人。

收到判决后不久,小雨和姑姑特意来到人民法院,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手写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何法官,补助办下来了!以后小雨每个月都有补助金了!”姑姑的声音带着哽咽,小雨也怯生生地说:“谢谢法官阿姨”。看着他们脸上久违的笑容,我由衷地感到欣慰。经济补助的落实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然而对于小雨的成长来说,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怎样才能帮助他们真正走出困境?我想,我们要做的,不仅是赋予姑姑一个合法的监护人身份,更是要帮助这个家庭、这个孩子,重新找回生活的希望,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真正落地,才是司法保护的关键。

多走一步:

暖心举措呵护困境儿童成长

我们启动了未成年人回访关护机制,委托阳光社区的社工在接下来半年中定期入户探访,关注小雨的身体恢复、情绪变化,也协助姑姑适应监护人角色,学习与青春期的孩子沟通。奶奶也被纳入社区老年关怀项目,学习基础护理知识。

暑假的时候,社工告诉我,小雨参加了阳光中心的暑期活动,第一次和同龄人一起做秸秆画。照片里,小雨捧着自己的作品,咧嘴大笑,眼里闪着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得这么灿烂。生日那天,我和庭长在社工的陪同下一起来到小雨家,为他送上精心准备的生日蛋糕,祝福小雨越来越好。

专业社工定期上门关护、妇联“家+暖心”项目提供心理辅导、社区结对帮助......这些看似审判之外的工作,其实都是对孩子最实在的保护。

后来,小雨案还推动我院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如今,我们积极打造“屋里厢小法庭”家事审判品牌,更与教育局、公安局、妇联等部门携手,共同织就了一张严密的社会保护网。我也努力争当一名有温度、有力量、有担当的“法治解困官”。这一切的努力,都源于一个坚定的共识:孩子的成长,需要整个社会的守护。

如今再看小雨姑姑发来的新家照片,照片里的小雨抱着奶奶的胳膊,笑得一脸灿烂。我想,这就是法律最美的样子:它不仅有条文的严谨,更有守护的温度;它不仅能解决一个案件,更能点亮一个孩子的未来。

而我,会一直带着这份温度,继续在司法路上,为更多孩子撑起一片天。

主审法官

何玲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何玲春、陈嘉思

漫画:王杉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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