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刚走出校门的张先生在金融从业校友群里结识了常发招聘信息的杨小姐。怀揣着对金融行业憧憬的他,主动添加对方微信,希望获得内推机会。杨小姐很快传来消息——她朋友吴某曾是某知名金融公司员工,如今仍与领导关系密切,可安排债券部岗位。
随即双方签下委托合同,张先生先支付25万元,约定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入职。然而期待中的流程却充满蹊跷:自称公司人力资源部王总的“面试官”打来电话,仅简单询问了张先生学历及工作经历等情况。一个月之后的第二轮视频面试中,“王总”与“债券部负责人”虽同时出现,但视频面试时对方屏幕始终黑屏。两次面试结束后,直到2022年底,张先生依然没有等到面试结果。
等待的焦灼中,杨小姐提出需要追加5万元“打点费”。为尽快入职,张先生咬牙转账。终于在2023年1月,他收到王总发来的电子版录用函。按要求签字回传后,等来的却是“高层尚未审批”的回复。此时王总又以“调岗”“裁员”“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甚至暗示再付5万元可“加急处理”。
接下来的两年里,张先生先后收到三份不同岗位的录用函。每次签字后,入职时间都被无限期推迟。2024年冬,当王总第四次以“岗位空缺”为由搪塞时,张先生终于决定直接联系金融公司核实。这一查,真相令人心惊——真正的王总表示从未收到过他的入职申请,更未签发过任何录用函,而那位频繁联系的“王总”竟是已离职的吴某假扮。
2025年3月,张先生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吴某早在2022年初就已离职,却利用往日身份虚构人脉。他不仅冒充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视频面试,还让同学冒充部门领导参与第二轮面试。为维持骗局,他甚至自制三份虚假录用函,通过不断拖延和追加费用,累计骗取102万元。
7月16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上,吴某承认因经济拮据实施诈骗。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艺伟:求职尽可能选择官方渠道,收到录用通知书等建议通过企业官网、官方客服等途径核实真伪。如遇疑似诈骗,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