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满,国庆情浓。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迎来高峰。为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区食药安办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布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责任压实 举办方主动报备 聚餐举办前,需向宴席所在地乡镇完成事前申报,明确聚餐时间、人数、菜谱等关键信息,不擅自扩大聚餐规模。 承办方合规经营 必须选择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厨师团队,严禁无证人员参与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按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工制作食品。 应急处置要及时 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需立即停止聚餐活动,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乡镇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调查。 食材把关 渠道合法留凭证 从正规供应商采购食材,索要留存采购票据,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死因异常的水产品。 品类选择划红线 不得供应野生保护动物、活禽,禁止加工河豚鱼、炝虾、生制醉虾醉蟹等有毒有害或禁止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供应散装熟食、生食水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坚决禁用过期、变质食材。 操作规范 卫生场所达标 加工场所需宽敞整洁,远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冷菜制作需设置专间或专门区域,配备防蝇、防尘、防鼠设备及冷藏设施;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专用垃圾桶需加盖密封。 人员操作合规 从业人员操作前后严格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帽子,每日开展晨检等健康监测,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立即离岗。 工用具分类使用 加工水产品的刀具、砧板、容器等需单独管理、分开使用、定点存放,严禁与其他食材加工用具混用;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严格区分,避免交叉污染。 食材处理按标准 食品原料需彻底清洗,冷冻食材采用流水化冻;烹饪时确保食材烧熟煮透,中心温度需达到70℃以上;熟食常温存放不超过2小时,易腐食材及时冷藏。 规范食品留样 聚餐规模达10桌及以上的,需对每餐供应的成品菜肴按品种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食品安全无小事, 佳节欢聚需安心。 让我们共同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线, 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的双节!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