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上海市基础研究
“探索者计划”
联合出资方的通知
沪科〔2025〕3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5〕5号)、《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新一轮“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方,诚邀有意向的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法人组织加入,共同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原创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攻关能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立背景
“探索者计划”是市科委与科技领军企业联合出资设立的基础研究资助计划,旨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出题”、科研人员“答题”的方式,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布局基础研究项目,推动产业需求与基础研究的紧密结合。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吸纳集成电路、民用飞机设计、先进计算、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合成生物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探索者计划”。
二、联合出资方要求
1.围绕上海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需求共同支持开展基础研究,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单位加入。基础研究认定标准参照“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2.注册在本市且成立一年以上(2024年9月1日及以前)的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法人组织,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3.业务范围中具有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以及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条件;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部门和制度,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以及必要的资产管理部门和制度。
4.应至少连续投入三年,每年投入“探索者计划”的合作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注重“探索者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科学性,不得定向设题;联合出资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作为其出资设立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
三、招募流程
1.提交申请。有意向的单位提交《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方申请书》(见附件1),于2025年11月30日16:00前提交至联系邮箱。
2.遴选确定。市科委统一遴选、确定参与“探索者计划”的联合出资方。
3.签订协议。市科委与联合出资方签订联合出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重点支持领域、经费投入情况、合作期限、各方权责等。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21-63875151-664、665
联系邮箱:
pm@caeshc.com.cn
五、附件
1.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方申请书(2025年度)
2.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3.相关政策说明(政策视频及图文解读)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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