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撤销,
原本有3人的岗位
现在只留2人,
公司竟让员工抓阄定去留?
以这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合法吗?
事件回顾:
公司抓阄定员工去留
于磊于2021年12月入职恒心物业公司,与另外两名同事一同被派至某项目担任司机。
2023年7月31日上午,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军告知于磊等三名司机,因公司项目撤销,现岗位仅需保留两名司机,三人需通过抓阄形式决定去留,抽中“离开”的人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于磊抽中了“离开”的签,被要求于2023年8月1日起不用再到岗。
(图源:滨湖法院)
于磊认为,公司这一行为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000元。
物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并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公司系违法解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恒心物业公司因其公司业务调整无法为于磊等人提供原工作岗位,在此情况下,公司可以与于磊等人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但该公司采用抓阄的方式决定劳动者去留,违反了劳动关系平等自愿原则,且于磊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的情形,故法院认定恒心物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18000元。
恒心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法官提醒
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作了明确的列举式规定,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外另行制定的解除条款,只能是对法定解除权的合理解释和延伸,不得超出必要范畴。
具体到本案中,若恒心物业公司确实存在项目撤场等变动,应与员工协商沟通调整工作岗位或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采用抓阄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辞退员工,暴露出的是对劳动法律和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也违背了用工管理的基本规范。
案号:(2025)苏02民终753号
本案公司名、人名均为化名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滨湖法院、裁判文书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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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凌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