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往往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该群体的家庭也容易背负较重的生活负担,加上冗长的诉讼程序和额外的鉴定成本,导致他们的困境加剧。
在年过古稀的受援人忻某某陷入这种困顿之中时,她果断拨通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
法援律师在电话中了解到,十几年前,忻某某的儿子被鉴定为精神残疾并已有相关残疾证。本该是家庭“顶梁柱”的儿子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忻某某和老伴照顾着。去年,老伴去世后,已年过七旬的忻某某只好独自承担起照顾儿子的责任。
没想到,今年开始,儿子的精神状态及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无奈之下,忻某某只能多方寻求帮助。在咨询中,法援律师告诉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
鉴于他们的家庭状况,区法律援助中心即刻启动绿色通道,安排工作人员和李玉芳律师快速上门为这家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虽然大家事先做足了思想准备,可是事情的复杂程度仍旧超乎了预料。由于忻某某年岁已高、不习惯使用手机,儿子又需要她贴身照顾离不开人,只能律师一次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做笔录、补充材料、带其儿子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为了细致地处理好各种细节,李玉芳律师前前后后6次上门,付出比一般案件办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从本案申请到判决的整个过程中,材料递交事宜也是由李律师去受援人家中取再送交给法院或鉴定机构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李玉芳律师细致梳理案情、核对本案证据材料并向当地居委会进行必要的调查,时间长了、次数多了,李律师在受援人所居住小区变成了“熟人”。
就在上个月,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忻某某的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母亲忻某某为其监护人。
面对困难家庭的现实需求,根据法律援助“免申即享”惠民政策规定,受援人全程无需主动提出申请,也无需额外提交费用减免证明材料,经过鉴定机构确认和核实后,被认为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即可直接享受司法鉴定费用减免。
一方面,法援律师耐心、细心地主动协助受援人完成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制订并多次上门提供服务,破解了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难题;另一方面,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对案件中需要司法鉴定“免申即享”政策免收鉴定费用提供帮助,极大减轻了受援人的经济负担,为困难家庭送上司法的温暖。
对于案件的办理过程及结果,受援人忻某某深受感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案件中,大家齐心协力为生活困顿的受援人提供明确清晰的办案方向,以人性化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凸显了法律援助的精准性与人文关怀,提高了困难群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撰稿:闫 漫
编辑:史焕焕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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