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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表》更新,详见变化!

转自: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2025-07-18 19:05:11

海关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其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通过差异化风险监管平衡安全与效率。近日,《进出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表》更新发布,即日起按新分级表执行。我们对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助您更快掌握相关信息,推进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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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由A、B、C、D四个等级调整为A(A1、A2)B(B1、B2)C(C1、C2)

海关总署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公告〔2025〕65号),明确了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为原D级特殊物品,根据最新政策,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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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方面,审批有效期及核销管理与之前一检疫审批方面,A级有效期为3个月、B级为6个月、C级为12个月核销管理方面,A级需要一次性核销,B、C级可分批核销)。但在新版监管表检疫审批中,强调了不同风险等级特殊物品的运输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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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进出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表》在监管方式中未提及后续监管方式,旧版则在监管方式中提到后续监管:

风险等级

后续监管

A 级

B 级

C 级

D 级

旧版在后续监管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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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目录具体内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见以下对比:

A 级

左右滑动查看新旧政策

B 级

左右滑动查看新旧政策

C 级

左右滑动查看新旧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国际知名菌种保藏机构由原先的2家(ATCC、CMCC)调整为6家。

附件:《进出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表》.pdf

信息来源:外联发商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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