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关于“中华田园犬禁养”的讨论
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最近几个月
广州、深圳、长沙等多地
宣布对中华田园犬“解禁”
市民直呼
“中华田园犬终于重获身份!”
今年6月,在长沙召开的禁养犬只管理专题论证会上,长沙市人大代表、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等多方达成共识,认为中华田园犬作为农耕文明的“活化石”,对主人忠诚温顺,不应因基因多样性被简单归类为“烈性犬”。经过会议讨论一致认为,可以将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危险犬只目录》。
2025年1月,广州发布通告,危险犬名录中取消了中华田园犬(土狗)。
2024年11月,我国本土犬种——中华田园犬在深圳被解除禁养。
中华田园犬,传统称呼为“土狗”,北方有的地方又叫“柴狗”,属于亟待拯救的本土犬种。
它是中国几千年农耕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以前广泛存在于中国农村及东南亚地区,现在,城乡居民也多把中华田园犬当作宠物狗。
此前,中华田园犬被禁养的主要原因就是被划为了“烈性犬”。专家给出的解释是,考虑到这种品种的狗对于陌生人的攻击性比较强,在城市当中容易咬伤人,“因为品种不纯,基因也不稳定,可能一代土狗很温顺,下一代的温顺程度就不好说了。”
早在今年年初,广州拟将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禁养名录时,民众在线上线下也展开了热烈讨论。此前关于中华田园犬的争议,也一直没有中断。禁养还是放开,各地态度并不一致,且近年来多有变化。
“养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如犬只管理不规范、流浪犬增多等,给市民生活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县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杨娟近年来多次提交相关建议,希望修改《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中华田园犬移出城市禁养名单。
“建议将中华田园犬移出城市禁养名单,允许市民合法饲养,这样可以减少流浪犬的产生。”杨娟在建议中写道。
中华田园犬为何会被列入《危险犬只目录》而遭禁养?杨娟表示,
首先,中华田园犬因体型、外观以及历史用途等因素,被简单归类为“烈性犬” 或“大型犬”。
其次,有些人存在认知偏差,把散养、易攻击陌生人等问题归咎于中华田园犬本身,而忽视了主人的管教责任。
另外,相关统计存在偏差,相关部门统计“土狗”伤人比例高,是因它们基数庞大且散养为主,这一结论并不能直接证明该品种具有危险性。
“许多中华田园犬被主人遗弃,造成流浪狗数量增加,生存条件恶劣,多次引发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杨娟表示,把中华田园犬移出《危险犬只目录》迫在眉睫。
从“一刀切”到科学治理的转型,多地政策调整背后,是城市治理理念的迭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明确: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者,首次违规处警告,改正或致人伤害的,最高可拘留十日并罚款。
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仅依赖民事赔偿的漏洞,此前,此类事件多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如今新规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公众而言,当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让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
法律修订的本质,是平衡传统观念与现代发展的治理智慧。中华田园犬的命运变迁,本质是城市空间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当深圳、广州等城市通过精细化管理,让亲切的“大黄”回归街巷时,多地仍在探索更合理的管控路径。这种差异恰恰印证了文明养犬是动态演进的过程,需要法治刚性约束与文化柔性引导并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但真正的改变在于养犬人责任意识的觉醒。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要给犬只打疫苗,登记年检。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携犬外出要为犬只挂牌、戴嘴套、清粪便等。
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携犬乘坐出租车一般不会影响其他乘车人,但可能会影响驾驶员,因此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外出时,市民记得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资料 | 人民网青春上海
编辑 | 周梦真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杨浦官方微信
(点击图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