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本市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极端恶劣天气逐步增多,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且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较大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工作部署,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就做好高温季节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1、安全教育
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落地。同时,督促各分包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2、工作时间
各建筑工地应及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施工总包单位应当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高温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的室外露天作业。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
3、夜间施工
工程参建各方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确需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从事施工作业的,应严格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障作业人员及居民的基本作息时间。
4、健康检查
高温期间,施工总包单位应当组织一次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同时,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对于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5、改善环境
6、食品安全
夏季气温日益升高,易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各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的分类储藏,食堂的炊具、餐具等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并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同时,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
7、监督检查
各工程监督机构应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应要求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于高温预警时拒不按照要求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应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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