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发传单的天天堵在校门口,孩子差点被撞倒!” “我们学校校门口有无证摊贩在卖吃的,不少孩子放学会买,一点也不卫生。” 放学铃声响起,孩子们背着书包雀跃而出,本应是充满童真的温馨场景,却在漫天飞舞的传单和随意占道的小摊贩“围攻”中变了味。怎么办? 传单“围攻”校门口 城管出手还“清净” “有家长投诉,反映街道内一小学及附近小区周边正上演着一场‘传单大战’,地面上纸片满天飞,行人纷纷避让,场面十分混乱。”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古美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介绍,接到投诉后,他们迅速行动,调查这场“传单风波”的真相。 当时正值放学高峰期,执法人员刚抵达被投诉路段,便目睹了人流中肆意穿梭的传单散发人员,学生们、家长们躲避不及,地面上更是散落着一张张小广告。 “您好,这里禁止散发广告宣传品。”面对这场“传单大战”,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制止违法行为,而发传单的女子见状,则连忙将手中的一沓广告宣传页匆忙塞进背包。 “学校门口人流量大,比较有‘商机’。”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询问,这名发传单的女子承认,为了提升个人业绩,她与几位同事想出了在人员密集区域散发小广告的主意,并依据日常观察,将学校周边作为重点散发区域,进行野蛮的“精准营销”,却将孩子们的安全抛诸脑后。 “你这样乱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了!”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现场劝导的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还耐心细致地解释了相关法条,让违规者认清行为边界。 校门口的无证摊贩 随时会“爆雷” 除了乱发小传单之外,校门口的流动摊贩也让家长们揪心。 “我们在校园周边常态化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潜在隐患。”莘庄工业区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七宝鑫都中学旁,他们发现一名流动摊贩在路边兜售冰糖葫芦,“这名流动摊贩没有食品经营许可,如果孩子们买了这种糖葫芦,很容易影响身体健康。它就跟一颗食品安全‘炸弹’一样,随时可能爆雷。而且沿路随意设摊,也影响了正常的街面秩序。” 面对这一隐患,执法人员化身“拆弹专家”,一方面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耐心地向摊贩解释和剖析无证经营食品所带来的健康风险,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果断责令其停止违规兜售行为。 “一开始对方情绪很抵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还说自己做的糖葫芦很卫生。后来,在我们的宣传教育之下正视了问题,主动清理物品并撤离。”执法人员表示,执法过程中,通过“刚性执法+柔性教育”的组合拳,既维护了法规权威,又避免了简单粗暴的“一罚了之”,守护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值得关注的是,城管执法人员没有停留在个案处理,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据区城管执法局介绍,未来将携手居委、学校、街区等多方力量,不仅面向社区居民、学生家长及沿街商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还将积极组织校园周边小广告、小摊贩的专项治理行动,共同维护校门口的整洁与安全。当执法行动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当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形成合力,校门口的安全防线才能真正筑牢。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违反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清除,可以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以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散发等形式组织发布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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