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献血者日”将至,感谢各位亲爱的献血者!您捐献的热血会帮助有需要的人尽快恢复健康!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本市献血者及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按照下列规定,减免上款规定的费用:
(一)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近亲属、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医院直接减免——在上海市医院就医的,符合减免条件的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于结账时直接进行血费减免,目前全市范围内200余所临床用血医院均可办理。
(二)线上办理减免——关注“上海献血”微信公众号,进入“用血服务”栏目,点击“血费减免办理”,输入献血者信息登录后,根据提示上传证件、发票和收款信息等材料,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或者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微信小程序中的“异地减免办理”功能也可办理血费减免。
编辑:孙清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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