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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法学 | 陈海锋:我国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的反思与整体进路

转自: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5-05-13 1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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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刑事审前程序的“高羁押率”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产生了不利影响,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因此被视为改革的重要方向,但不应忽视现行程序在司法公正、诉讼效率与实践效果方面的积极价值。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革应避免“全面化”、“只能由法官主持”和“作为消解高羁押率的措施”等误区。审查逮捕程序无论是否诉讼化,完善的核心都是加强社会危险性的证明、完善辩护权利的保障和强化检察机关的中立地位。在大部分案件继续沿用现行逮捕审查程序基础上,通过在案件范围、审查时间和审查形式三个方面对该程序进行有限的诉讼化改造,辅之以救济程序的完全诉讼化,可以作为我国审查逮捕制度改革的整体路径。

关键词

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造;人权保障

来源

《法学》2025.03

作者及单位

陈海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来源:《法学》

制作审核:院党委宣传部

(院科研成果传播办公室)

责任编辑:凌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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