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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骏|做立足于民商结合的研究

转自:上海市法学会 2025-05-06 08:10:52


人才简介

刘骏,男,1991年2月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上海高校青年东方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担保法和公司法。在《法学》《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相关成果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2024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教育背景
刘骏2007年考入河南大学,2011年于该校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间,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继续攻读民法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随后赴欧,陆续取得波尔多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布鲁塞尔自由大学(ULB)法律与犯罪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18年9月至2023年11月,刘骏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任师资博士后,合作导师为金可可教授,2022年7月晋升副高职称。他先后任教本科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并为研究生开设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和法学论文写作等课程。

研究成果
刘骏的研究方向主要为民商法。攻读博士期间,刘骏以公司代理制研究为主,先后发表多篇相关学术论文,如《“职务代理”独立性之质疑》(《财经法学》2023年第2期)、《“表见代表”之虚与实》(《暨南学报(哲社版)》2022年第10期)、《揭开机关理论的面纱》(《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20年第5期)、《再论意定代理权授予之无因性》(《交大法学》2020年第2期)。
刘骏现在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合同法和物权法领域,尤其涉及关联性担保机制、抵销等。主要成果有《商事留置权的“祛魅”:以牵连关系为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25年第2期全文转载)、《论合同承担之一元论构造》(《清华法学》2023年第4期)、《关联债权抵销的适用条件和体系效应——从《民法典》第549条第2项切入》(《法学》2022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22年第10期全文转载)、《破产法上停止计息的规范构造和适用》(《月旦法学杂志》2022年第4期)、《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存续论》(《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2期)、《抵押权代持的类型和效力》(《经贸法律评论》2021年第2期)。其中,他对实践中的“抵押权代持”现象率先进行理论总结,属该领域最早的系统研究。此外,刘骏对破产法上停止计息规则的探讨得到相关裁判的积极回应,对《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22条的批判理由为相关裁判所引用。

最新研究方向
刘骏的最新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借助于本科生主干学科(合同法、物权法等)的教学,夯实民法基础理论的深化学习。二是结合传统民法和商法,继续深入对关联性担保机制的研究。

责任编辑:
庆书余   郭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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