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其中的不征税收入,您了解多少呢?申税小微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1.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给予的手续费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当把加计抵减的金额计入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以此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