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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出台专门文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转自:大众日报 2024-04-25 19:34: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服务保障中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意见》的分为三个部分,共16条。

《意见》提出了加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工作原则。

围绕强化审判职能,《意见》提出,加强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严厉打击中药材种子套牌侵权、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助力打造“齐鲁道地药材”,促进中药材地理标志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机融合。加强中医药科研人员利益保护,保障高层次领军人才、跨界复合人才以及传承创新人才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同时,在促进齐鲁中医药品牌传承发展、推动海洋中药产业发展、弘扬齐鲁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等,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要领域和重点问题,《意见》作出具体规定,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提供明确指引。

《意见》还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引导、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打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引领,以建设中医药强省为主线,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努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发展中医药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