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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报名中!上海律协第十二届各专业委员会最新报名情况

转自:上海市司法局 2024-03-09 21:26:14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上海律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是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按律师业务的不同专业和领域设立的开放性律师业务与法律研究组织。


经上海律协理事会审议,本届共设专业委50个。专业委人员组建遵循专业性、自愿性原则。现根据相关规则,面向全体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开招募。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品行良好,未受过有效投诉或其他各种处分;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协工作及专业委活动;


(三)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或虽未满3年但曾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四)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方式;


(二)登录东方律师网,进入会员中心,选择“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栏目,填写信息提交并打印(https://www.lawyers.org.cn/index.jsp);(如遇无法提交或无法打印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400-052-9602)


(三)请将打印好的表格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律协业务部(请标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地址请见文末联系方式)。




三、注意事项

(一)每名律师只能担任1个专业委的委员。由于专业委委员人数有限,报名律师可选择填写第二个专业委作为第二选择。


(二)每个专业委设委员20-50名(含本数)。每个律师事务所推荐担任同一个专委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上届专业委委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专业委委员或改任其他专业委委员的,都须重新报名。


(四)社会兼职、荣誉称号、代理典型案件及法律事务、著作、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执业未满3年但曾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报名表中个人信息为东方律师网会员基本信息。如数据有误,请通过更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后再行申请。


(七)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后,点击“打印报名表”进行打印。


(八)如报名表为2张以上,每张报名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需盖章。


(九)凡需要更改报名信息可在2024年3月15日12点前进行相关操作。必须保证寄送报名表信息与系统填写报名表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十)报名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表格盖章处签名。


(十一)委员名单经分管会长与业务部根据委员报名材料、上届委员履职情况等审核,报会长会议择优确定。




四、主任人选自荐流程

(一)主任人选除符合委员一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热心律师事业,具有较强组织和拓展能力;

  2. 执业5年以上并且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合伙人(经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3. 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理论和业务水准,有一定专业影响力;

  4. 在同一专业委连续任职不超过3届。


(二)产生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主任人选由符合条件的委员律师自荐或经2名以上委员律师共同推荐,并经竞选或者推选产生,最终主任名单由会长会议确定。


本次专业委换届将设置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对自荐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报告提交会长会议审议,确定各专业委参加竞选的主任候选人名单。


副主任人选由主任在本专业委委员中提名,由分管会长报会长会议确定。


自荐参加主任竞选的律师请在报名时附上书面竞聘报告(2000字内),详细阐述组织和开展该专业委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案,并随报名表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同邮寄至上海律协业务部。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周五)中午12:00。




六、名单公布

委员人选确定后,名单将在东方律师网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律协业务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编:200032

联系部门:业务部

电话:64030000-102/135



欢迎本市律师择专业所长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报名情况


截至3月7日,上海律协第十二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情况如下:





来 源|上海律协

编 辑冯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