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些案件中
当事人一审时自认某些关键事实,
到了二审却矢口否认,
影响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怎么办?
今天推出“电子送达文书核验”系列短视频之三
“电子卷宗全流程存证验证”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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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现场自认事实
法官:被告李晓天,原告王刚称你生产案件中所争议的产品,该产品对王刚公司产品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李晓天:法官,我承认生产了案件中产品,但我不认可产品构成商标侵权。

一审法院认定李晓天产品构成了对王刚产品的商标侵权。同时由于李晓天庭审过程中对产品生产行为自认,李晓天承担商标权侵权生产者责任。
二审现场矢口否认
法官:李晓天,你在一审中已承认生产了争议的产品,我们已记录你在一审中的音频记录和签名笔录,可以作为证据。

李晓天:我不记得我在一审时说过该产品是我生产的,我认为第一次听证会的音频记录和签名笔录可能被篡改了,我质疑庭审笔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怎样保护庭审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庭审文件使用了司法可信存证验证技术手段,能够保证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可审查性和不可篡改性。在庭审过程中,如果有当事人对庭审笔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质疑,使用司法可信存证验证可以快速地鉴定证据的真实性,以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确保庭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司法可信存证验证可以运用在电子卷宗全过程,贯穿于诉前、立案、审理、执行及其前后延伸的全部阶段。电子卷宗全流程存证验证司法可信功能建设,可实现电子卷宗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需求,实现各业务环节的电子卷宗从产生到归档全流程的文书及行为的自动存证功能。

上述案例中,法院对于庭审笔录已使用司法区块链可信存证,在庭审笔录签名后会立刻存证至司法链,司法链的数据会同步至全国法院的各个节点上,信息是无法篡改的。经当庭验证一审笔录,文件验证一致,存证时间是一审闭庭的时间,证明文件没有被篡改过,一审庭审笔录是真实的。李晓天无法辩驳。

近年来,上海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理念,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应用推进司法数字化、高效化、便民化发展,为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提升质效,为当事人、律师等公众建立更安全、更可靠、更高效的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
责任编辑丨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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