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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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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煜 2017-12-27 22:16
摘要:四部委联合发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称,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税率为10%的车辆购置税。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并且,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四大条件,即第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第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第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第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6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16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 亿元,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底,财政部曾发文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2017年税率定为7.5%,2018年恢复正常的10%的税率。随着2018年将至,小排量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取消。

 

而此次《公告》表明,从明年起,只有新能源汽车将享受10%的车辆购置税免税政策,该政策为2014年9月财政部等部委所联合发布政策的延续。

栏目主编:徐蒙 文字编辑:徐蒙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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