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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院立案时不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可由少年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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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中新网 2021-01-20 11:45
摘要:性侵杀害遗弃未成年人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意见》重新界定了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其中明确,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等,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查睿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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