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民声 > 民声直通车 > 文章详情
【问答】展销会“抢”的货,发现有质量问题,咋办?
分享至:
 (5)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6-08-21 18:00
摘要:一般来说,展销会展出时间有限,发现问题应尽快投诉,一旦商家撤离,再投诉要求检验,证据不容易保留。

市民蒋女士:

 

前些天我在展销会上花60元买了海蜇皮,当时商家说质量绝对有保证。可买回家后打开包装发现味道很大,很刺鼻;洗了之后还是有味道,又放在阳台上吹,味道还是消散不了,压根就不敢吃。我想问:展销会上的商品质量如何保障?哪个部门进行监管?撤展了,遇到问题向谁投诉?

 


记者调查

 

有关展销会销售商品的规定,最早是1995年出台的《上海市消费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当时的要求,参展单位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核准登记,属于行政许可类事项;但2004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消费品展销会的核准登记”等6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实施之后,将行政许可核准登记取消,变更为事后备案;到2010年的11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通知》出台,宣布的两项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其中之一,就是撤销了商品展销会事后备案制。这也意味着参展单位进驻展会销售商品不再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不需要备案,只要与主办方建立租赁协议,约定责任即可。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约束力,监管的主体单位还是工商部门。

 

展销会参展单位不做登记备案的目的,是减少门槛,增加市场活力。也许有人担心,不登记,食品质量能有保障吗?应该说,食品质量有无保障,不在于是否登记备案,因为登记无非是登记一下营业执照信息、经营范围;登记之后是否能保障商品质量,还是在于监督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投诉渠道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如果监管到位,又能够及时处理投诉,质量方面应该是可以有保障的。

 

展销会上购买的商品如果认为有质量问题,首先可以直接找经营者退还,或者找展会主办方在展会期间设立的专门投诉机构;或拨打12315消保热线维权。如果需要鉴定商品质量,可以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咨询投诉。要求检验,只要报购买地点、展销摊位号、设摊公司名称、商品名称即可。一般来说,展销会展出时间有限,发现问题应尽快投诉,一旦商家撤离,再投诉要求检验,证据不容易保留。而且撤走以后再投诉,商家提供检验的商品是不是展销会上的商品都很难说。所以,投诉一定要及时。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