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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妹、来租我吧、出租女孩……租人公众号容易变成色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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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徐新明 2016-08-04 16:37
摘要:“租人平台”与许多约会网站一样,客户大多为男性且通常为买家,所以给很多色情服务者提供了招揽受众的平台。这为谁大开方便之门,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租车、租衣、租房……如今,连“人”也可以租?随着分享经济的盛行,类似于“约单”这种通过出售空余时间来赚取额外收入的租人平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已大规模出现:约人吃饭、跑腿、看电影、健身、打游戏、陪聊……平台上租约项目种类之多,令人大开眼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可谓应有尽有,现在连排解孤独的“分享经济”都在悄然兴起。在微信输入“租人”进行公众号搜索后显示,与租人服务有关的公众号有近80个。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什么“租妹”、“来租我吧”等“租人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电视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有了现实版,租个女友、男友回家应运而生。除此之外,还有陪吃、陪玩、陪聊……咋一听,“租人”似乎契合现代网络与社会生活的发展,但仔细一查,发现潜藏着不少法律风险。我们不禁要问,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租人平台”为谁大开方便之门?
 

“租人平台”无视制度规定,门槛很低,无需进行实名注册登录。“租人平台”所谓的实名认证,只是一张“出租者”自己上传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不仅真假难辨,而且“出租者”的真实身份无从认定。同样,虚拟的求租人不要说审核,有时男女都难以分辨。任何人都可以在“租人”平台上随意浏览各个出租者的年龄、职业、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存在着巨大的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隐患。根据国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必须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租人平台”这样做,究竟为谁大开方便之门?
 

“租人平台”无视法律法规,跨红线、越底线,在“租人”模式下暗藏着违法、犯罪的可能。一些“租人平台”常常用暗号来为自己的隐含性服务打广告。据媒体披露,一个名叫“出租女孩”的平台把自己的服务描述成“约会神器”,说用户可以“租一个人来陪你玩游戏、吃饭、唱卡拉OK,甚至是谈一场恋爱……”今年4月,“快来租我”平台发起了一项名为“叫床”的新服务,美其名曰是早晨叫醒某人,但其包含着明显的性服务暗示——衣着暴露的年轻女性搔首弄姿,称“不管叫得多尴尬,你无法再赖床”。记者在“闪电租人”和“来租我吧”微信公众号两个出租平台上,接触了10位女性出租者,竟然有4位愿意高价格提供性交易的服务。“租人平台”与许多约会网站一样,客户大多为男性且通常为买家,所以给很多色情服务者提供了招揽受众的平台。这为谁大开方便之门,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租人平台”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为了规避风险,大部分租人平台用户协议中都会注明“不对用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我要租人”平台为例,其用户协议中写明:“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为信息平台服务,本平台不保证出租人上架信息的真实性,本平台对于出租人和雇主是否履行租约不承担责任。”妄图逃避法律追究。其实很显然,平台线下如果发生犯罪行为,除当事人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人平台”同样不可免责。
 

专家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讲,“租人”合同属于合同法中无名合同的一种,在合同约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无效。如果合同包含了接吻、以恋人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违反了社会公德,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由此可见,这些“租人平台”有可能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是新生事物,而是色情平台的变种,是十分有害的。对于其中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乱象,应该加强治理整顿。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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