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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房产被拍卖后“租客”不肯搬走,上海法院赴京强制清场促成8套房现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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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李潇 王军霞 2018-05-14 19:55
摘要:经过两次清场活动,最终完成了8套涉案房产的现场交付,宣告该起执行案件全额执结。

近日,北京一被执行人房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溢价成交后,案外人却非法占用拒不迁出,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陆俊立即决定赴京实施异地清场,经过两次清场活动,最终完成了8套涉案房产的现场交付,宣告该起执行案件全额执结。

 

案外人自称“租客”提执行异议

 

纳美公司与一家投资集团因金融借贷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纳美公司支付投资集团本金及利息1亿余元,因纳美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投资集团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一中院根据双方事先签订的抵押条款,将被执行人纳美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的8套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此时,该房屋正由案外人泰华公司作为经营用地占有使用。为使案件顺利执结,承办法官赴京展开异地清场工作,在现场张贴拍卖公告,给泰华公司预留自行迁出时间。

 

泰华公司拒绝迁出,并以享有租赁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理后认定租赁关系不成立,驳回了其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泰华公司拒不迁出涉案房屋,给执行带来阻力。陆俊多次电话及短信告知其在限定期限内自行迁出涉案房屋,泰华公司始终不予理会,并又提出异议之诉拖延腾退时间。

 

法院强制清场见证房屋现场交付

 

此时,纳美公司为尽快了结此案,请求法院继续拍卖涉案房产,并自愿提供4000万元作为保证金,用于支付异议之诉中可能存在租赁权成立情形的赔偿款。

 

考虑到被执行人提供了相应担保、涉案房产清场干净也有利于提高网拍成交价格以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等因素,经合议庭讨论,上海一中院裁定继续拍卖上述房产,并在拍卖公告中如实写明。最终涉案房产以2.14亿元的价格高出评估价成交。

 

拍卖成交后,泰华公司仍不主动搬离,陆俊立即赶往现场将其中的7套房屋门锁更换,并再次告知其拒不搬离的后果。经多次催促无果后,承办法官、执行法警、执行案件当事人及买受人等前往现场展开二次强制清场。清场中,泰华公司态度依然蛮横,以各种理由阻碍承办法官进入房屋,并从当地召集了20余人干扰清场。

 

为避免矛盾升级,陆俊耐心做现场群众及泰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并严厉告知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历经6个多小时,泰华公司最终迫于压力对现场物品进行了清点,搬离,并在物业公司等见证下与买受人完成了房产现场交付。清场完毕后,承办法官将拍卖所得款足额发放给申请人,这起款项逾亿元的执行案件得以全额执结。

 

(文中公司为化名)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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