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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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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志萍 陈明 2017-05-07 22:30
摘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

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

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

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文字编辑:陈晓春、张志萍 漫画作者:陈明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倡廉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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