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有“新名片”,上海计划年内开放4000项公共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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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19:04:10

公共数据开放正成为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的一张“全新名片”。今天,经过近两个月试运行后,全新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上海已面向社会累计开放2100项公共数据集,计划年内开放总量达4000项。

公共数据的开放利用已经成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于上海而言,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事关上海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卓越型城市等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

上海公共数据开放始于2012年,当年建立了全国首个政府数据服务网站,属全国首创。自2017年以来,上海连续三年在第三方测评的《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排名中位列省级第一。目前,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正全新打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介绍,与测绘院合作,新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新增了“数据地图”功能,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增加数据沙箱环境,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见不可得”,为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做好准备;同时,增设了“开放生态”专栏,面向数据服务企业做到功能上可注册、可加入、可展示,面向数据开放主体和利用主体做到服务采购可信、可选、公开、透明。

截至目前,上海已开放的2100项公共数据集基本覆盖各市级部门的主要业务领域。同时,通过行业数据融合赋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旅游、交通、能源、城市管理和开放数据等7个领域,汇聚产学研用多方主体和数据资源,首次探索建立的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已经形成一系列创新成果。比如,医疗大数据共享资源平台汇聚了超60TB高价值医疗数据;交通数据服务平台动态发布长三角路网状态指数;旅游大数据平台整合多源数据服务“一部手机游长三角”;智慧城市能源云平台服务近150幢商业楼宇,开展智能能耗监测和用电削峰填谷。

数据开放规则先行,在制度设计方面上海一直走在探索前沿,2018年出台《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在政府规章层面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原则要求。今年10月,颁布生效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成为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政府规章,对开放流程、平台建设、安全保障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并首次明确将水务、电力、燃气、通信、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数据纳入开放覆盖范围。同时,首次提出分级分类开放模式,发布《公共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

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吴金城表示,对于数据分级开放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实践。对开放级别较低的数据,要无条件开放;对开放级别较高的数据,如交通违章处罚、公共卫生监测等数据,提出专门应用场景、安全保护能力等开放条件,并加强开放前评估和开放后监管;对于敏感类数据,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纳入非开放类严格保障安全,并开展动态管理,对经脱敏脱密处理的可以补充开放,对出现数据泄露等风险的要及时撤回。

以公共数据的创新应用赋能百业,是开放数据的本质目标。下一步,上海将力争在普惠金融、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四个领域率先形成标杆应用。目前,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大数据中心配合的普惠金融试点项目,已经面向4家试点银行开放了8个部门的412项数据,助力公共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借贷。同时,在医疗健康领域,要推动开放医疗机构、行业监管数据,引导开放电子病历、医疗放射等数据,助力互联网医院、人工智能疾病诊断等应用场景;在交通出行领域,开放一批实时公交、轨交位置、道路施工养护、公共泊位、充电桩使用情况数据,助力交通导航、自动驾驶等行业应用;在文化旅游领域,开放一批景区客流、文化场馆、演出展览、行业监管数据,助力各类文旅服务应用。

推进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向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积丰等第一届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专家委员会的八位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并向2019年度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颁发铜牌。

栏目主编:刘锟 本文作者:刘锟 文字编辑:刘锟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